【槍癡判囚】涉寓所藏手槍及子彈 槍癡認罪囚5年4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1/08 18:32

最後更新: 2024/01/09 12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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槍癡涉藏槍械及子彈,今於高等法院判囚5年4個月。資料圖片

自少沉迷槍械及野戰的槍癡,於2021年8月被警方於住所外截停,並於單位內搜出P80手槍及92發子彈,涉案槍癡稱透過野戰活動友好於網上以2.5萬元購買,今(8日)於高等法院承認1項無牌藏有火器及彈藥罪。暫委法官判刑時指,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把槍枝用於非法用途,但證據顯示涉案槍械曾有其他人接觸過。法官指火器對公眾構成傷害重大,就本案判被告入獄5年4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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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黃俊賢(38歲),報稱咪錶維修員,今承認無牌藏有火器及彈藥罪。代表律師求情指,被告自中學已沉迷槍械及功夫,2011年認識Stephen,對方表示可於網上購買真槍。被告因渴望擁有真槍﹐遂於2019年決定以2.5萬元買入P80手槍及92發子彈。代表律師續指,涉案槍械只作私人收藏用,從沒有意圖作任何不法用途,被告偶爾拿出來清潔,涉案槍械才會被發現放置於梳發上。代表律師續指,被告於被捕後坦白招認,並曾向警方提供消息,只是最終未能令任何人被捕。

暫委法官判刑時指,涉案槍枝性能良好,且沒有被上鎖,被放置於梳發上。暫委法官接納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意圖使用或發射涉案槍械,亦沒有意圖攜帶手槍外出,只放置於家中。惟被告沒有將涉案槍彈上鎖,且證據顯示涉案槍械除了被告DNA外,亦有其他人士的DNA,反映其他人士能接觸到涉案槍械。暫委法官指火器公眾傷害大,對槍械著迷並非有效求情,遂就控罪判監5年4個月。

案情指,警方於2021年10月8日於元朗八鄉一村屋外截停被告夫婦,被告向警員稱「阿sir你哋唔使搵喇,支真槍喺梳發度,啲子彈喺我間房嘅黃色盒入面」,被告隨即被捕,警誡下被告稱從Stephen以2.5萬元買入。警方於單位內搜出涉案P80自動槍連彈匣及92發子彈,另3個彈匣分別有15發子彈,專家指槍彈均性能良好。警方另搜出鐵蓮花、彈弓刀等武器。經專家化驗後發現自動槍除了有被告的DNA外,亦有其他人的DNA。

警方同日到被告曾居住的大埔住所,搜獲氣槍、塑膠及金屬彈共410粒,並發現雙節棍等武器。被告承認被搜出物品均屬於他,部份已擁有逾20年,至於Stephen則是玩野戰時認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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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